變更板橋(浮洲地區)主要計畫 (配合板橋浮洲榮工廠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) 專案通盤檢討書

發展課題與對策
壹、都市計畫面向
課題一:計畫人口及居住密度已不符合地區發展趨勢。
說 明:由於浮洲地區尚未整體開發,且原計畫年期民國100年已屆,
同時考量浮洲地區周邊建設,如特二號道路計畫、捷運板土
線及臺鐵浮洲簡易車站之設置,以及合宜住宅計畫,故配合
檢討人口及居住密度。
對 策:計畫人口及居住密度之檢討應依據現有人口成長趨勢、公共
設施服務水準、原計畫實際可容納人口數、合理居住密度等
分析,並配合未來發展需要及飽和人口等各項因素調整,並
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及開發總量控制之依據。
課題二:都市計畫定位應配合近期重大建設檢討修正。
說 明:原有都市計畫係91年2月發布實施,原定位係為發展具自足式
居住機能之都市計畫,但因周邊地區的重大建設及快速發展,
導致整體環境與周邊發展聯繫不足。
對 策:因應浮洲地區周邊建設,特二號道路計畫、捷運板土線、臺
鐵浮洲簡易車站設置、捷運萬大線動工之發展,及泰山板橋
輕軌可行性之研究將於區內設置車站,本次通盤檢討除重新
調整發展定位與土地使用計畫外,重新界定浮洲地區都市計
畫發展定位,以健全浮洲地區整體土地使用發展。
課題三:原計畫以住宅使用為主,商業空間劃設不足。
說 明:1.原有都市計畫定位以住宅機能為主,土地使用計畫中40%
以上屬於住宅區,而商業區僅配合鄰里單元劃設,屬於鄰
里性商業並未集中於重要交通節點,計畫區內商業需求仍
須由區外環境提供,增加旅次,未能符合現今節能減碳之
新都市發展趨勢。
2.臺鐵浮洲簡易車站設置於浮洲地區之核心,並已於100年完
成通車。在大眾運輸系統導向規劃概念下,商業環境應為
妥適規劃。
變更板橋(浮洲地區)主要計畫(配合板橋浮洲榮工廠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)專案通盤檢討書
5-2
對 策:1.藉由本次通盤檢討分析浮洲地區空間發展潛力與趨勢,配
合臺鐵浮洲簡易車站之設置及計畫區東南側台北捷運板土
線亞東醫院捷運站,以大眾運輸系統導向為規劃概念,重
新調整土地使用計畫,強化車站周邊地區之商業服務機能
及與捷運系統之連結,提供商業發展機會並帶動浮洲地區
發展。
2.結合臺鐵浮洲簡易車站設置,於浮洲簡易車站周邊地區規
劃商業軸帶,並搭配開放空間之留設,塑造開闊舒適購物
環境。
3.檢討原計畫商業區較為分散,且現況仍多未開發,故調整部
分商業區區位,使商業區留設集中,並配合車站、廣場等空
間留設,未來區段徵收作業完成後,將有大量人口移入浮
洲地區,故檢討原商業區劃設(11.8646公頃)仍有發展空間
(詳表5.1-1)。

實施進度及經費
壹、區段徵收範圍
考量區段徵收執行可行性,除原計畫規定排除區段徵收之地區,並因應
未來發展需要及實際發展情形,於本次計畫中排除於區段徵收範圍外,其餘
地區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,一次整體開發,排除檢討如下:
一、原91年擬定都市計畫之住宅區(再發展區)。
二、原屬91年前浮洲地區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甲、乙種建築用地者。
三、現況已開闢完成之公共設施,包括捷運系統用地、鐵路用地、國小
用地(大觀國小)、國中用地(大觀國中)、高中用地、大專用地、
社會福利設施用地、機關用地(中央氣象局、經濟部水利處、國防
部使用)、現況已開闢為公園之住宅區(浮洲運動公園)、公園及
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及園道(特二號道路)(公有地)、加油站專用
區(東南側)。
四、原計畫規定排除區段徵收之土地使用分區,包括第一種住宅區(合
宜住宅)、河川區、社會福利事業專用區。
五、原計畫規定排除區段徵收之公共設施用地,包括大專用地兼供體育
場使用、國中用地(中二)、公園用地(合宜住宅)、道路用地(合宜住
宅)及97年個案變更住宅區為道路用地範圍。
六、原計畫街廓內,依108年國土利用調查為住宅使用之建物其門牌於
都市計畫擬定前已登記,且該建物所坐落地籍面積達所屬街廓50
%以上者,以街廓為範圍排除區段徵收。
七、經主管機關參酌現況及民眾權益,評估暫無開闢急迫性之公共設施
用地。

變更板橋(浮洲地區)主要計畫(配合板橋浮洲榮工廠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)專案通盤檢討書
8-2
有關區段徵收範圍之開發期程與財務計畫說明如下:
一、開發期程
本計畫區段徵收開發主體為新北市政府,以全區一期辦理區段
徵收整體開發,預計於區段徵收計畫書報經內政部核准公告後3年內
完成區段徵收作業,開發後第4-7年標售剩餘可建築土地,總開發
期程預計為7年,惟實際區段徵收作業時程,仍應依區段徵收主管機
關實際之執行狀況為準。

***專營***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***專營***
#浮洲#塭仔圳#楓江#蘆北#蘆南#麥子園(麥仔園) #樹林三多#14張#板橋(浮洲)


任何需要專業團隊為您服務
#訪價#評估#土地價值
歐金政0928803597